2016年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就该这样缴纳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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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就该这样缴纳社保费

2016-07-21 09:25 · 扬子晚报 社保100 · 2091人阅读

7月21日讯:每年7月1日到次年的6月30日是我们社保的结算年度,新的结算年度又开始了。那么2016年度社保基数会有什么变化呢?依据省人社厅相关政策,南京市今年调整了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下限不做调整。


今天为大家介绍一下2016年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的最低缴费基数变化情况,养老、医保、失业等各社保子项缴费明细、相关流程及最新扣费方式等一系列问题。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6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南京市随后发布了《关于发布2016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其中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如下:

1、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从去年的15446元调整至16800元,下限为2628元,较去年不变。月缴费标准上限为16800×20%=3360元,下限为2628×20%=525.6元,中间每10元为一档;

2、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标准为210元,含大病医疗救助费10元;

3、失业保险月缴费额为52元。如果张先生想修改自己的缴费金额,

应在本结算年度首次缴费前到缴费银行网点办理调整手续。社会保险费一经扣缴,本结算年度内缴费额不再进行调整。并告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缴纳社保费:

 1、每月1日零点至24日24点,通过“南京社保”微信公众号实时缴费;

2、由缴费银行代扣代缴,个人在每月25日前将足额保费存入南京银行梅花卡或建行龙卡储蓄卡中,缴费金额不足的,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顺序依次扣费。

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关系到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12345政务热线将携手南京市人社局做好政策调整的宣介工作,确保老百姓明明白白缴费。(宁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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