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流动就业人员医保可实现“全国漫游”!
在外打工的同志们工作地点变动很正常的事情,可能今天还在北上广深努力拼搏明天就回老家落叶归根了。
那么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就是,工作地点变动之后以前的医保要白交了?能不能把在各地交过的医保全部转移呢?
答案是OK的!
9月起,流动就业 “医保”跟人走
9月1日起,人社部《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正式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流动就业时可跨制度、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医疗保险关系。
这意味着流动就业人员医保可“全国漫游”了。不管你跑遍全国多少城市,交过多少次医保都不会浪费,根据政策都能够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医保关系。
什么样的人算“流动就业人员”?
流动就业人员”包括被用人单位调动到外地工作的员工,找到更好的就业机会的跳槽者,以及到处打工的农民工。
医保跨地区转接有条件
1、流动就业人员想要转接医保关系,需已经参加了职工医保。
2、参加了新农合的农村居民以及参加了居民医保的市民也都可以转移接续医保关系(PS:前提是有工作并跟用人单位建立了稳定的劳动关系,且现在的用人单位为其办理了职工医保,就可以转接。)
医保转移只需4步
对于参保人来说,医保转移步骤也不复杂,需要做的就是在转出地中止参保,及时参加转入地医保,随后在转出地办理转移申请。新规对转出转入时间做了规定——45个工作日。
第1步
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需到转出地办理中止参保手续,转出地应核实参保人在本地的缴费年限和缴费情况,核算个人账户资金;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并提醒及时补缴。
第2步
参保人员提出转移申请,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转入地受理申请后,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第3步
转出地在收到《联系函》后终止参保人员本地医保关系,如需要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的,按规定办理。
第4步
转入地在收到资料和个人账户余额后,将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按照社保档案管理规定存档备案。
医保转移4步即可达成。出门打工再也不用担心缴纳的医保浪费啦,大家也都可以放心的购买医保了,小编告诉你这次真的不会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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