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参加生育保险 异地分娩也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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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莞参加生育保险 异地分娩也可报销

2016-11-09 10:57 · 今日莞事 社保100 · 1432人阅读

自从全面二孩政策实行后,东莞市迎来了一波生育高峰。不过,记者在医院走访发现,还有许多孕妇,对我市的生育保险政策不甚了解。路女士就坦言,她一胎是在老家分娩的,当时没享受到社保报销。因此她误以为自己二胎在东莞产检和分娩的话,也不会有相应的社保福利。 

孕妇 路女士:“我在东莞参保有两年多,可能一直都没有运用到这个就不是太了解,知道有生育保险,但是没有去了解。”


路女士,不用担心,你这方面的疑问,就由我“社保姐姐”为你简单普及下:

怀孕参保人只要按计生规定在我市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就可在市内定点医院中选择一家作为生育定点医院,办理就医确认手续且在就医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产检或生育的,符合规定的产检或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00%,可以现场结算。 

听完“社保姐姐”的介绍,大家应该明白一些了吧。不过,孕妇钟女士就遇到一种特殊情况,她也想咨询一下。 

孕妇 钟女士:“我是外地的在东莞参保以后,平时有什么病痛就可以报销,生育可能就不懂这一块。” 

像钟女士这种情况,也是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报销福利的。 

一、若男方累计参保生育保险满十二个月且女方未就业的,可提供材料到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未就业配偶生育就医确认手续。在其选定的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及住院分娩的,支付上限为结算标准的100%

二、若男方累计参保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或满12个月但未办理未就业配偶生育就医确认手续的,支付上限会有所下调。 

来自塘厦的孕妇林女士,则提出了这样一个疑问。 

孕妇 林女士:“在检查的时候,就是在A医院,后面因为分娩的原因,有时候来不及去A医院,然后去了B医院,这一块的话不知道能不能做分娩的报销。”

可能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吧,那可就要留心听了! 

情况一:若生育保险参保满12个月且已办理生育就医确认手续,在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到市外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支付上限为结算标准的60%;

情况二:若生育保险参保未满12个月或满12个月但未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手续的,在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市外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支付上限为结算标准的50%。产检结算标准为1050元,一二级医院住院分娩结算标准为3000元,三级医院住院分娩结算标准为4500元。

所有费用先由参保人垫付,待出院后或累计参保满12个月后,携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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