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涨至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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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市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涨至800元

2016-11-10 11:03 · 社保100 · 1034人阅读

2017年天津市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将由每年每人730元提高到800元。自2017年起,本市将城乡居民医保的二、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进一步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本市自2010年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以来,财政投入逐年加大,居民医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明年起天津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再提高

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印发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再次提高。

参保人员在二、三级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在一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不变。调整后的报销标准如下:学生儿童在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在三级医院为65%。成年居民按照参保缴费的档次,依高、中、低档顺序,在二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75%、70%、65%;在三级医院分别为65%、6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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