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父母儿女可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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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父母儿女可共用

2016-12-15 11:00 · 钱江晚报 社保100 · 999人阅读

宁波不少在职职工,身体都挺健康,医院去得少,每当一个医保年度结束时,都会发现,个人“历年账户”里还有好多钱,用不上。

而另一方面,爸妈年纪大了要配药,孩子还小经常上医院,医保账户里的钱不够用,怎么办?

今年6月底,浙江省人社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省《通知》),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使用范围扩大到可由近亲属共享使用。


这项政策我们宁波什么时候“落地”呢?12月12日,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以下简称《解读》),为市民答疑解惑。

根据《解读》,2017年1月1日起,宁波市职工医保历年个人账户将实现“家庭共济”。这意味着,可用个人账户上的医保历年结余资金,给近亲属看病买药了。不过历年个账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具体办法及实施时间另行明确。

历年个人账户

目前有四大类用途

其实,为了盘活“历年账户”里头的钱,省《通知》中部分政策宁波早已实施,目前,宁波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主要是四大类用途:

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凭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外配处方在我市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发生的医疗费中,应由个人自付、自负、承担的医保目录内费用;

参保人员因疾病诊治需要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自费医疗费,可由历年个账支付,具体包括医保目录外的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材料、医保目录内超限定支付范围或支付限额的自费医疗费、家庭健康巡诊服务费、健康管理咨询服务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中应由本人负担的费用、镶牙、中药膏方和健康体检费用。

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

在本市定点零售药店直接使用历年个账购买必要的血压计、血糖仪等38种常用药品和“械字号”器械。

参保人员先建立共济健康账户

共济网内成员均可使用账户资金

历年个人账户里的钱,要怎样给家里人使用呢?

首先,历年个账有结余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作为发起人,申请建立共济网,将发起人本人及其他家庭成员纳入共济网。家庭成员指发起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且上述人员均为本市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共济网的组建可以通过宁波医保通APP或人力社保自助服务设备办理,也可由发起人持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社保卡,到发起人参保所在地医保(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

共济网内成员可申请建立本人的共济健康账户,将本人历年个账资金的部分或全部划入共济健康账户,也可预设为每年固定金额自动划入共济健康账户。

参保人员就医结算时,共济健康账户资金可按规定由共济网内成员共同使用。使用时,先用本人历年个账资金,后用本人共济健康账户资金,不足使用或本人无医保历年个账的,使用其他成员的共济健康账户资金。

共济健康账户的具体使用范围和管理参照目前的四大类用途使用。

参保人员可使用历年个账自愿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购买后历年个账应保留4000元以上余额,每年购买限额根据健康保险产品另行确定。参保人员历年个账不足全额支付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差额部分可按相同价格自行出资。

要注意的是,历年个账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具体办法及实施时间另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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