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妊娠后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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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妊娠后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2017-01-05 09:09 · 社保100 · 3836人阅读

Question:国家放开二胎政策后,家住汉口胡女士琢磨着二胎要个男孩,谁知去医院检查发现是三胞胎而且还是自然受孕怀上的。考虑到高龄产妇怀三胞胎的风险、胡女士家人考虑后还是决定终止妊娠。

那么,女职工如果做了终止妊娠,还可以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吗?

终止妊娠后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Answer: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的是:这个终止妊娠是否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如果符合,那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不符合,那就只能只掏腰包,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咽了。

一.终止妊娠手术可以报销医疗费用吗?

在中国的医疗保险体系中,与计划生育相关的费用不属于医保范畴,而是由生育保险覆盖,后者一般包括“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是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如果你不怀孕,就无权享受生育保险。

首先,根据第八条: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终止妊娠后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我们再来看看计划生育手术项目包括哪些,如下:

(一)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二)人工终止妊娠(流产术),包括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术、钳刮术)、中期妊娠引产术、药物终止妊娠;

(三)放置、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剂;

(四)输卵管绝育术、输精管绝育术;

(五)输卵管复通术、输精管复通术。

综上,终止妊娠是可以用用社保卡报销医疗费用的。

二.终止妊娠可以休多少天产假?

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终止妊娠后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各地关于终止妊娠的产假天数不尽相同比如说,即将于今年2月施行的《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中,就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三.终止妊娠有生育津贴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女职工在进行终止妊娠之后有产假可休,且终止妊娠手术也属于计划生育手术,由此可见,终止妊娠后生育津贴发放的天数与产假天数同步。

生命的孕育本就不易,它不仅是生命的延续,也是灵魂的继承,女性孕育了一个个绚丽多彩的未来,请温柔地对待她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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