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首例“以房养老”者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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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首例“以房养老”者签约

2017-08-25 10:11 · 社保100 · 1012人阅读

“都说养儿防老,现在政府推行这种新产品,我们的房子也能给我们养老。”75岁的汤先生家住南京市雨花台区,近期他和保险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反向抵押了一套价值100多万元的房屋,每月可领取5000余元的养老保险金。他告诉记者,自己独居,退休后养老金不多,这种“以房养老”的模式可以让自己在家里养老,还多了一笔养老补贴。 

昨日,记者从南京市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推进会上获悉,南京市已经正式启动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由江苏保监局为试点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管部门,市金融办、民政局为牵头部门,市司法局、国土局等部门共同参与,试点工作时间从2017年7月15日至2018年6月30日。据了解,南京出台的政策是国内地方政府部门制订出台的首个扶持政策。汤先生则是南京第一位签订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老人。 

据了解,这种创新型养老保险业务不会将房屋产权“收走”,主要针对年龄在60周岁至85周岁之间、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老人可以自愿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分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保险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可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权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记者获悉,目前保监部门许可“以房养老”的试点机构只有幸福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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