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居民医保可以参保了
从区人力社保局获悉,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出炉。即居民医保一档180元/人·年,二档450元/人·年;在渝高校在校大学生一档140元/人·年,二档350元/人·年。城乡居民可在12月20日前到户籍或居住地村、社区参保缴费;在渝高校在校大学生由学校组织参保。
据了解,户籍在重庆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在渝高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当年出生并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均可参加居民医保。持有我区居住证的市外户籍居民也可自愿参保。
区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说,居民在年底前参保缴费的,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间为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若在2018年1月、2月参保缴费的,需次月才能享受医保待遇;3月1日后参保缴费的,需等待90日后才可享受医保待遇;7月1日后参保缴费的,个人还需承担财政补助金额。参保大学生享受待遇时间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2018年出生的新生儿,在出生90日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如母亲已参加居民医保,可不另参保缴费,与母亲合并享受医保待遇。
该负责人提醒,为保证能及时享受医保待遇,减轻因患病带来的经济压力,请广大城乡居民及时参保缴费。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保100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保100网,转载链接:http://www.shebao100.cn/news/8649.html
我来说两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