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增幅达20%
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生活保障水平,使失业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 《关于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7年12月1日起将我省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由市本级最低工资标准的75%提高至90%。提标后,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将由原1012.5元提高至1215元,人均增长 202.5元/月,增幅达20%。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保100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保100网,转载链接:http://www.shebao100.cn/news/8877.html
我来说两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