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莎普爱思:多次向官员行贿,一年狂销7.5亿成本仅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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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莎普爱思:多次向官员行贿,一年狂销7.5亿成本仅1.4元

2017-12-08 14:39 · 社保100 · 1647人阅读
起底莎普爱思:多次向官员行贿,一年狂销7.5亿成本仅1.4元

莎普爱思公司 资料图

近日来处于舆论风暴中的莎普爱思滴眼液(通用名:苄达赖氨酸滴眼液),被指药品无效,却大手笔地投放各类广告,引发了业界质疑。

国家和浙江省两级食药监责令公司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和开展广告自查。

记者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多起贪腐案件中闪现莎普爱思身影。该公司工作人员多次向所在地科技局官员行贿,这些官员多涉及技术领域,收受好处。

“目前没有任何一个能有效预防和治疗白内障的药物。”上海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眼科主任崔红平12月5日晚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直言,在他看来,包括莎普爱思在内的、市面上可见的白内障眼药水、口服药均是无效的。

不谈治疗,至于莎普爱思是否有预防作用,崔红平指出,前面必须要加上两个字“可能”。

12月7日上午,浙江省食药监局官网挂出一纸红头文件通知,称将国家食药监总局的通知转发给莎普爱思公司,并要求该公司立即开展广告自查,不符合规定的立即纠正。

莎普爱思公司全称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3168,莎普爱思),受此消息冲击,该公司股价在12月6日跌逾3%,并自12月7日起停牌。

莎普爱思曾多次向浙江平湖科技局官员行贿,多名官员已领刑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莎普爱思成立于2000年,经营范围为滴眼剂、大容量注射剂、口服溶液剂等的生产和销售。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平湖市。

2014年8月,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作出的一份判决(嘉平刑初字第500号)显示,2004年至2008年,被告人沈平先后担任平湖市科学技术局(下称科技局)科技发展科科员、科长期间,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公司有关人员贿赂21.7万元。证据显示,2006年,沈平非法收受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时亮现金1万元。

沈平主要负责各类科技计划申报、提出各类科研经费配置建议方案,指导管理各类计划项目等工作。

此外,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2016年8月作出的一份判决(浙0482刑初686号)显示,原平湖市科技局信息中心副主任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284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中,2015年,程某非法收受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吴建伟现金1500元。

两起案件的官员分别被判处7年、3年的有期徒刑。

2016年3月16日,平湖市科技局再现腐败丑闻,曾担任该局科技管理科科长、科技发展科科长的全俊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当年11月10日,平湖市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浙0482刑初858号)认定,全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508880元。

其中,证据显示,2015年浙江省级新产品鉴定期间,全俊收受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汪某现金二千元。

平湖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全俊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二审法院则维持原判。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莎普爱思多次获得科技创新类奖项。

莎普爱思2015年年报显示,“公司完成了2015年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浙江省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鉴定验收等项目申报以及浙江省科技成果登记6项”。

平湖市科技局官网显示,莎普爱思和陕西天森药物研究开发有限公司研发的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获得2016年度平湖市科技局的二等奖。

毛利率94.59%,广告费用占营收近三成

从财务数据上看,莎普爱思滴眼液堪称暴利产品。

财报显示,2016年莎普爱思滴眼液的营业收入达到7.54亿元,营业成本仅为4078万元,毛利率高达9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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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16年滴眼液销量2825万支计算,可以计算出莎普爱思的出厂价在26元左右,但营业成本仅为1.44元。

澎湃新闻在各大药品电商平台查询到,5ml装的莎普爱思滴眼液零售价在43元/支左右,10ml装定价大约为59元/支。

成本如此之低,效果还被专业人士质疑,莎普爱思是如何成为知名度颇高的神药的呢?答案是广告轰炸。

澎湃新闻查询发现,浙江莎普爱思药业产品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在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上的备案广告多达352条。

财报数据显示,近3年来,广告费用占莎普爱思营业收入的比例从未低于25%,在2017年1-9月更是高达31.87%;与此同时,研发费用的占比却少得可怜,在2016年仅为2.97%。

具体来说,莎普爱思今年1-9月的广告费用为2.24亿元,研发费用仅为0.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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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莎普爱思:多次向官员行贿,一年狂销7.5亿成本仅1.4元

对此,莎普爱思在12月4日的公告中回应称,公司的广告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的产品较为单一,目前滴眼液产品占公司营收比重超过75%(2016年经审计数),与其他多品种经营的上市公司相比,公司通过广告投入提高了品牌知名度,弥补了公司产品品种单一的不足。

莎普爱思提供的数据显示,2014年-2017年前三季度,该公司滴眼液业务营收占比分别为66.35%、72.03%、77.03%、73.91%。可见滴眼液已经成为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定价是同类药品2-3倍,医生说不会主动给患者开类似的药

对比其他同类药品,莎普爱思的定价水平如何呢?

澎湃新闻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网站上查询到,通用名为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的注册药品共有1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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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阿里健康网上药房的售价对比,最便宜的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嘉士力苄达赖氨酸滴眼液8ml售价仅为13元;安徽省双科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瑞年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同样8ml装定价仅为18元。相比之下,莎普爱思的定价是竞品的2-3倍。

莎普爱思的巨额利润也给资本市场带来了丰厚的回报,上市三年来该公司分红1.85亿元。

财务数据显示,自2014年上市以来,莎普爱思在2014年-2016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1.31亿元、1.76亿元、2.76亿元;相应年度的现金分红总额分别为4731.34万元、5391.37万元、8330.69万元,股利支付率分别达到36.04%、30.63%和30.21%。

崔红平还向记者表示,尽管苄达赖氨酸滴眼液早就被纳入医保,但实际上医院却不是莎普爱思的主要销售渠道,主要渠道在药房。“我们不会主动给患者开类似的药,除非患者自己要求,但我们也会告诉他这是没用的。”崔红平说。

12月6日晚,国家食药监总局发文称,针对医务界部分医生对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商品名:莎普爱思)疗效提出质疑,要求浙江省食药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有关规定,督促企业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并于三年内将评价结果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此外,国家食药总局强调,为防止误导消费者,该药品批准广告应严格按照说明书适应症中规定的文字表述,不得有超出说明书适应症的文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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