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调整为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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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调整为200元/年

2017-12-18 10:57 · 社保100 · 2086人阅读

据中安在线—蚌埠新闻网报道,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获悉,从2018年起,蚌埠市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调整为200元/年,涉及全市100多万参保人员。

此次调整由全省统一部署,是作为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对最低缴费档次的调整,来进一步完善缴费激励机制,引导参保居民选择较高档次、多缴费,从而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未来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目前蚌埠市执行的最低缴费档次是100元/年,全市选择该档次缴费的人员占全部缴费人员的90%以上,全市人均缴费标准仅为130元左右,在全省属于较低的水平。”采访中,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居民养老保险科负责人介绍说,该保险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部分构成。目前,蚌埠市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和3000元一共13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多缴多得。在此基础上,省市县财政按照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及以上补6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据悉,凡具有蚌埠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居民,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自2012年实施以来,截至目前,蚌埠市参保缴费人员已达117.26万人,有力地提高了全民参保覆盖面,织密了社会保障网络。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在缴费最低档次调整后,对于重度(二级以上)残疾人员、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困难群体,仍继续保留100元最低缴费档次,由政府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代缴,并按照相应档次予以补贴。领取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双女户参保缴费,在享受缴费补贴的基础上可享受不低于50元的补贴。“虽然缴费档次不做调整,但代缴人员所享受的基础养老金不变。”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居民养老保险科负责人介绍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缴费最低档次提升后,个人账户部分增加,所享受的养老金待遇也将随之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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