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明年2月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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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明年2月底结束

2017-12-26 10:44 · 社保100 · 1868人阅读

从银川市社保局获悉,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至2018年2月28日结束,没有缴费的可到指定地点办理,参保对象在规定的缴费期间未按时缴费的,不能补缴,只能在下一年度参保缴费。需要提醒的是,已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未领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的人员请到户籍所在地社保局登记办理。


据悉,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普通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直接到指定的银行缴费。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特困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先到居住地街道(乡镇)市民服务中心(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开具《银川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困人员缴费核定单》,然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持应参保人员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明、残疾有效证件、享受低保的有效证件)等有关材料,先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乡镇(村委会)设置的社会保障经办网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然后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此外,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可以选择一档或三档缴费,其中按一档标准缴费后,享受二档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成年居民只可选择二、三档标准缴费,农村成年居民可选择一、二、三档标准缴费,享受相应档次的医保待遇;城乡居民中的三级中度残疾人员按标准缴费后,享受城乡居民医保二档医疗待遇;城镇三无人员和城镇贫困家庭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及农村五保对象和农村贫困家庭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持相关证明到居住地街道(乡镇)市民服务中心(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核定后,个人不再缴费,享受城乡居民医保三档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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