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职工可在多个单位 同时参保工伤保险
从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年1月1日起,《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在东阳市正式施行。《条例》中规定:职工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既有利于保障职工工伤保险权益,也可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
如果要为职工办理多家单位参保,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范要求,及时向东阳市人力社保局报送本单位参保职工增减表。参保职工符合条件的,其工伤保险自人力社保局收到参保职工增减表次日起生效。
东阳市用人单位在申报时应注意:若职工在首家用人单位参保单独工伤保险,则第二家单位为其参保时必须参保五险;若职工在第一家用人单位参保五险,则后续用人单位参保单独工伤保险。
据了解,东阳已实现全市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网上24小时无间断即时申报,打破系统结算期的限制,真正做到用人单位参保工伤保险的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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