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2017年失业保险缴费费率调整通告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稳定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4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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