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省内就医,结算不再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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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省内就医,结算不再奔波

2015-12-09 15:43 · 社保100 · 1770人阅读

  异地就医来回奔波,一直是医疗保险方面的一个难题,如今这一难题也有了好消息。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系统已经上线试运行,其中广州本月底前将有30家医院上线联网,而各地市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医院名单。今后小伙伴们只要在联网的医院看病医疗费用就能即时结算了,那么先跟小编一起来看看什么是异地就医?然后再来了解一下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办理流程是怎样?


  什么是“异地就医”?


  除了长期异地居住的情况外,异地就医还包括异地急诊、异地转诊等情况。其中长期异地就医必须是参保人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工作或学习6个月以上,因病在异地选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异地报销医疗费需满足什么条件?


  省内各地市参保人事先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选定1~3家联网医院,凭医保卡和身份证住院,费用实现即时结算,无需跑回参保地报销。


  异地就医手续怎么办理?


  异地就医手续办理条件


  以用人单位形式参加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如下参保人员可申办长期异地就医:


  (一)单位退休人员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参保人员;

  (二)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常驻境内异地工作半年以上的参保人员。


  办理程序


  (一)参保单位经办人持单位证明申办人凭医保卡到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申领或在广州市医疗保险网上下载《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记录册》。

  (二)参保单位或参保人按规定在同一居住地选择1~3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无定点医疗机构的地区可选当地公立医院),并经选定的异地医疗机构(需注明医疗机构等级)和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异地就医记录册》审核盖章后,携带下述资料到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办理确认手续。


  所需材料


  1.属长期异地居住的应提供:


  (1)居住地为户籍所在地的,提供有关户籍证明复印件;居住地属非户籍所在地的,提供居住地所属派出所、街道、居(村)委会出具的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证明原件或暂住证复印件;

  (2)在职员工在异地连续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需提供由单位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的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属长期异地工作、学习的应提供:


  (1)基本资料:参保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申报名册表》(即《广州市社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记录册》)

  (2)或单位外派学习的证明及有关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视情况应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异地就医


  温馨提示:单位批量为员工申办异地就医需提供《异地就医电子版批量导入表》的报盘文件,报盘文件可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索取。


  异地医疗费按什么标准报销?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工作的通知》,异地就医人员原则上享受参保地医保待遇,医疗保险基金以及补充等保险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的政策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支付比例,不按转外就医的支付比例


  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全省统一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广东省已建立了“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三个目录标准代码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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