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休产假后被变相辞退,没得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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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休产假后被变相辞退,没得一分钱

2016-07-21 10:41 · 华龙网(重庆) · 1261人阅读

昨日,重庆汇博人才网发布《2016年度重庆女性求职报告》。我市2015年6月~2016年6月期间,生完小孩在网上找工作的女性求职者有3435人。汇博人才网人力资源专家李春杰表示,这个数据比去年多500人左右。

昨日,记者采访了两名遇到麻烦的职场妈妈,同时采访了企业资深HR(人力资源管理),并向市人社局寻求解决办法。希望这样的案例和说法能给你维权带来帮助。

案例1

“我产后上班,结果没有岗位”

今年27岁的龙女士,曾供职位于南岸区的重庆美心集团。龙女士说,5年前她从重庆工商大学毕业,进入美心当办公室文员。从起初的摸索,到后来独当一面,为公司组织活动、接待重要客人、编排内部刊物,她都参与其中,并且受到部门和上司的重用,成为公司策划人员之一,工资也达到每月近4000元。

“从一个刚毕业的稚气大学生,到结婚生子,本是幸福的经历,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龙女士说,今年春节她怀孕8个月左右,向公司提出产假请求。回家后她发现,公司除了继续给她缴社保费用外,工资卡上一分钱也没有。

今年5月底,龙女士坐完月子,提前给公司人力资源部说明可以回岗了,得到单位回复:现在没有岗位,请等待其他岗位。龙女士说:“我产后上班,结果没有岗位。”

“一等就接近两个月,没有工资,期间单位也不缴社保了。”龙女士说,从希望到绝望,一周前,她提出离职,“我生孩子后被变相辞退。”

企业:岗位被顶替了

昨日,记者采访了重庆美心集团人事部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称,在龙女士休产假期间,单位确实将她的工作交给了另外一位同事,所以当她返岗时这个职位就被占据了,公司也不可能因为她的回归就将那位替代的同事调离岗位,只能将龙女士安排到另外的岗位。

“龙女士不接受调岗的安排,就自行找到了其他公司一个工作。”该负责人称,企业并没有以调岗的方式逼龙女士离职,在企业还没向龙女士提出换岗及工资调整的具体方式之前,龙女士就找到了下家。“岗位被占是职场妈妈的无奈,双方应该多协商来解决问题。”该负责人称。

市人社局:若职工说法属实,企业则涉嫌打法律擦边球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案例中,企业、职工说法不一样,双方都应该保留和自身说法有关的证据,以便协商不成走仲裁程序。比如,职工说在待岗期间没有工资和社保待遇,那么职工就应该留有工资和社保记录等信息以备仲裁。

第一,按照职工的说法,以换岗逼职工离职,企业就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不给产后女员工安排职位、利用各方压力让员工自行辞职,是一种典型的变相辞退。遇到这种情况,职工先要与公司协商,若协商失败可委托律师解决,最后可到当地社保部门的仲裁委员会直接申请仲裁。

第二,如果事实如企业所说,职工没有协商意愿并自行辞职,那么企业不承担责任。虽然相关法律规定孕产妇是不得随意被辞退的,但不包括女职工自己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情况。

该负责人称,企业提出调换的岗位一定要适合产后女职工,并且工资水平应相差无几,否则所谓的协商调岗也是一种变相辞退,违反法律规定。

渝中区大坪英利国际广场一家外企工作的HR林女士表示,大部分单位在职工孕期是不会发放绩效工资的,但会发放生育津贴和基本工资。如果公司没有保留女员工职位,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职工可去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案例2

“我要生宝宝了,老板把我辞了”

“我要生宝宝了,老板把我辞了,气得我不行。”张女士老家在垫江县,现家住南岸区锦绣丹阳小区,19岁时进入南岸区茶园梅花路工业区一家小型电子产品公司上班,工作4年,负责统计出货信息。

去年底,刚结婚不久的张女士怀孕了,她给公司说明了情况,并咨询产假安排。

“半个月后,我等来了老板的电话。”张女士说,为了保胎,她先请了几天年假,老板突然打来电话劝说她:“怀了孕,工作效率肯定不如以前,公司也怕出现什么意外情况,不好向你家人交代,以后不要再来公司上班了。”

为了安心养胎,张女士没和公司纠缠就离职了。昨日,记者致电该人事经理,无人接听。

市人社局:职工有权要求赔偿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如情况属实,公司就同时涉嫌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劳动法》。

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明确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工作年限 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 2倍;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如申请无果,则可到当地社保部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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