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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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

2018-03-08 10:23 · 四川新闻网 · 1940人阅读

从峨眉山市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会上获悉,即日起,该市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切实减轻广大居民就医负担。此项保险在乐山市范围内属首次推行。


此项保险主要针对已在该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按照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个人缴费标准的20%进行缴费(一档180元即36元)。其中,具有峨眉户籍,2017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且无城镇职工养老金收入的老年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均由政府统一代缴。

参保办理时间截止到3月31日,各镇乡将统一组织参保,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实行银行代扣代缴费用,待遇享受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参保人员住院(含B类特殊疾病门诊)发生的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按比例分段报销。剩余自付合规费用2000—5000元,报销比例为40%;5001—10000元,报销比例为60%;10001—20000元,报销比例为80%;超过200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85%。全年实行累加,不设定封顶线。

住院费用每年结算一次,个人无需申报,根据参保人全年住院费用直接进行报销结算,报销费用在次年第一季度内一次性转账到参保人员社保卡银行账户。

“提高社会保险参保覆盖率,建立更加公平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提升社会保障水平”。2018年,峨眉山市对社会民生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不仅是该市惠及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在乐山市范围内也属首次推行。该市将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进,确保享受政府补助缴费的人员参保率达到100%,正常缴费参保人员参保率力争达到80%以上,做到“应保尽保”,为群众把“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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