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应在甲地退休,已在甲地缴纳医保6年,后在甲地缴纳5年(按规定办理了转移),甲地规定需在当地缴纳医保10年以上方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要求该人补交4年医保费用。-问答详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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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应在甲地退休,已在甲地缴纳医保6年,后在甲地缴纳5年(按规定办理了转移),甲地规定需在当地缴纳医保10年以上方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要求该人补交4年医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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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甲地规定是否违反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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