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打工受伤致截瘫 法院为其讨回132万元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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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打工受伤致截瘫 法院为其讨回132万元执行款

2014-10-09 10:19 · 社保100 · 1756人阅读

   【案例】
   9月25日,对坐在轮椅上的“80后”小伙李行(化名)来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天。自从四年前打工时不慎从高空坠落被电击造成高位截瘫后,他和母亲便踏上了艰辛的维权之路。听说执行法官顺利为他讨回了执行款,李行和母亲一大早就来到了西安市长安区法院,为法院送来感谢信和锦旗。顺利拿到132万元执行款后,李行的母亲流着泪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2010年10月6日,原告李行在受雇于被告陕西海华彩钢有限公司(简称海华公司)期间,为海华公司承建被告芦某的钢构防雨大棚安装彩钢时,不慎触电(高压线的产权人系被告西安市某自来水公司)从高空坠落受伤,导致高位截瘫,后经法医鉴定为二级伤残。被告海华公司在为其支付了2.9万元后,以公司并未雇佣李行为由拒绝再承担赔偿责任。没有办法的李行于是将海华公司、卢某、西安某自来水公司一起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连带责任。

   由于案情复杂、事故责任不明、双方就赔偿标准以及证据认定等问题存在争议,案件先后经历一审、二审、再审、发回重审等多次审理。直至今年7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长安区法院再审判决的终审决定:要求被告海华公司、芦某、自来水公司三被告,累计赔偿原告128万余元,并互负连带赔偿责任。

   但判决生效后,三被告仍未按期执行判决,李行无奈于7月25日将三被告再次诉至长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局在受理此案后,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督办,终于在自来水公司账户中扣划到132余万元执行款。但自来水公司提出质疑,要求法院暂缓发放执行款。对此,执行法官多次与上级法院沟通,在确认案件并未进入再审环节后,依法及时为李行母子进行了兑付。

   拿到执行款的那一刻,李行和母亲都感动不已。李行当庭退还了之前法院救济自己的10000元救济款,并对办案法官说,“法院在我最困难的时刻为我提供了帮助,我很感激,现在我的困难解决了,我自愿退还这一万元,希望它能帮助到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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