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不可在两地区同时参保 无法领取两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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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不可在两地区同时参保 无法领取两种待遇

2017-08-15 09:54 · 社保100 · 1847人阅读

截至2017年6月底,深圳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1075.63万人

1、个人每月最高缴费1795.2元

按照规定,所有用人单位及与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和使用的工作人员都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缴费比例中,单位缴13%(深户增加1%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单位缴14%),个人缴8%。那么缴费基数又是如何呢?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上年度月社平工资的3倍,最低为最低工资标准。对于这一问题,在此前的问卷调查中,63.24%的受访者回答错误。按照最新的统计数据计算,缴费基数最高为22440元(7480×3),最低为2130元。这意味着,即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深户和非深户单位养老保险每月最高缴费分别为3141.6元、2917.2元,深户职工和非深户职工每月最高缴费均为1795.2元。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养老金、病残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达到一定条件后,可申请按月领取养老金。具体条件包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本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三者缺一不可。

如果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含视同年限)不满15年,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确定在深圳市的,并且符合下列三种情况,也可申请延缴:深户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入深户,且达龄前有1个月以上的本市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到账记录,或达龄时在外地有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但不符合按月领取待遇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在本市,并转入本市的;本省户籍的非深户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的,最后参保地是本市,且在本市存在连续缴费满5年的记录;非本省户籍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的,最后参保地是本市,且在本省的企业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0年。

2、参保人缴费未满15年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可享相关待遇

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何时可以领取到养老金呢?市社保局表示,参保人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向市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市社保机构从受理的次月开始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如果参保人在深圳等两个地区重复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那他能否在两个参保地分别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呢?答案是否定的。不过,重复参加的养老保险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清退手续。

如果参保人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且累计缴费未满15年,是否可以享受相关待遇?问卷调查显示,有74.5%的受访者认为可以享受相关待遇,也有25.5%的受访者认为不可以,或表示“不清楚”。事实究竟如何?对此,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若出现上述情况,参保人遗属可享受相关待遇,只要参保人累计缴费满6个月,其遗属可在60日内办理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的申领手续,并终结其养老保险关系。

3、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可手机“刷脸”

退休人员在办理基本养老金、病残津贴领取手续时,按规定须向市社保机构提供本人的指纹,并在以后每年的相应月份进行一次验证。未验证的,市社保机构自次月起暂停发放养老金,待补充验证后,次月起继续发放并补发。目前,在深圳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的渠道、方式有多种。

在深圳市居住的深圳市退休人员,可就近到全市社保机构各网点及街道劳动保障所、社区工作站办理,也可申请邮政有偿上门认证(70周岁及以上免费)。

在异地居住的深圳市退休人员,可来信或委托他人向深圳市社保机构领取并填写《深圳市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表》,通过居住地的社保机构协助认证,再将认证表寄回所属社保分局。

在深圳市居住的异地退休人员,可持身份证并填写退休地的《认证表》到深圳市社保机构进行协助认证,再将认证表寄回退休地社保机构。其中,省内非深圳市退休人员也可在4月1日至6月20日到深圳邮政储蓄银行各网点办理认证手续。

此外,今年5月起,已在深圳市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可通过“深圳人社”“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城市服务、下载“城市一账通”APP等多渠道,用手机“刷脸”实现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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