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社保十八问 推进全民参保争取人人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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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社保十八问 推进全民参保争取人人有保障

2017-09-22 09:41 · 社保100 · 1297人阅读

为大力推进全民参保工作,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家有关要求,我市出台《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通知》,从2016年至2018年在全市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根据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工作步伐,今年9月到11月,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工作,采集核实信息,宣传参保政策,了解就业及未参保情况,现场办理参保登记。为便于居民了解掌握全民参保计划相关政策和办理事宜,日前,记者采访了区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


问:什么是全民参保计划?

答:全民参保计划是按照建立更公平、更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以法定人员全覆盖为目标,通过健全完善促进全民参保的政策措施、创新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我市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将本市户籍人员和外来就业人员中符合条件的未参保群体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的一项专项行动。

问:社会保险的“五险”都是什么?

答:1.基本养老保险2.基本医疗保险3.工伤保险4.失业保险5.生育保险

这五项保险是国家为广大人民群众搭建的一整套基本社会保障体系,保证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从制度建立到经办服务,均由政府统筹管理,信用度高。

问:新成立的企业怎么办理参保手续?

答:按照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企业办理注册登记,核发营业执照,视同已经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企业应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注册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问: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上社会保险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自己缴费情况。单位用工不上社保的,职工可以通过多种渠道,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问:个人没有单位自己能上社会保险吗?

答:当然能。不论是城镇还是农村户口,也不管是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还是没有工作人员,都可以自己给自己上社会保险,以保障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问:外来务工人员也能在天津上社会保险吗?

答:外来务工人员在天津上社保,没有任何户籍限制。有单位的,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没有单位自己干的,和本市人一样,也可以在个人缴费窗口缴纳职工养老、医疗保险费。如果返乡回家,社会保险关系可以转移,缴费权益累计计算。

问:养老保险是不是交的越多越划算?

答:划不划算算一算。张大爷和李师傅年龄一样,都到2016年12月份60岁退休,两人从1998年1月开始,按灵活就业人员每年最低缴费标准给自己上养老保险。

张大爷交满15年后从2012年12月份开始不再交费,共交了3.7万元,2016年12月退休时每月领养老金770元;李师傅交满15年后继续交到2016年12月,共交了6.3万元,比张大爷多交了4年共2.6万元,12月退休时每月领养老金1100元。也就是说,两人同时退休,李师傅比张大爷一开始每月就多领330元,一年多领3960元。今后,两人养老金每年还将按照上年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多少不断调增,李师傅养老金每年涨的也要比张大爷多。按两人养老金都领到80岁计算(我市人均预期寿命80.65岁),如每年调增比例为6.5%,则20年后看:张大爷一共交了3.7万元,保费领回39.1万元;李师傅一共交了6.3万元,保费领回55.9万元 。李师傅比张大爷多交2.6万元保费,多领16.8万元养老金。

问: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后都管什么?

答:1.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养老金随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每年都提高待遇水平;3.因病或非因公死亡,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费,有供养直系亲属的,还可以领取救济费;4.供养直系亲属死亡的,可以领取丧葬补助费;5.亡故后未领取的个人缴纳部分的养老保险金,可以由家属依法继承。

问: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条件是什么?

答:不论是城镇还是农村居民,只要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满60周岁,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都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问:职工医疗缴费不同模式,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用人单位应按照统账结合模式为职工参加医保,缴费比例为单位11%、职工2%;有特殊规定的,可按大病统筹模式参保缴费,缴费比例为单位8%,职工不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应按照大病统筹模式参保缴费,缴费比例为个人8%。参保职工和退休人员还应缴纳大额医疗救助费,其中,职工每人每年260元,退休人员每人每年360元。

问:哪些人群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答:本市行政区内的学生、儿童、城乡未就业居民,应当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中,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问:居民上医保和享受待遇各是什么时间?

答:一般情况下,居民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上医保,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待遇。

未上当年医保的新入学、入托学生儿童,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在9月1日至12月31日上次年医保,自9月1日免费享受当年医保待遇。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可随时参保,1月1日至8月31日出生的上当年医保,9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上次年医保,当年免费享受医保待遇。

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或领取失业金期满三个月内,可以上当年医保,超过三个月的在9月1日至12月31日上次年医保。

问:万一失业,失业保险能保多久?

答:失业人员因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办理失业登记,还有求职要求的,可以在失业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帮助自己渡过暂时难关,实现再就业。失业保险金的保障时长,要根据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来确定,具体分为四类: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最长可以领6个月;满三年不满五年的,最长可以领12个月;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最长可以领18个月;满十年及以上的,最长可以领24个月。

问: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答: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问:生育保险个人交钱么?

答: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之和的0.5%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费;参加城乡居民生育保险,个人也不缴费,只要有居民医保就有生育保险。参保后,产前检查、生育、计划生育的相关医疗费就可以报销了,在单位参保的还有生育津贴。

问:个人怎样办理参保缴费?

答:很简单,只要两步走。第一步:办参保手续。首次参保的缴费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属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选择参保险种和缴费起止时间。今后正常缴费,可在每月1日至15日,到全市各区社保分中心或所属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打印《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第二步:去银行交费。参保人持《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去下列15家银行交保险费:中行、农行、建行、浦发、招商、工行、交行、光大、农商、中信、兴业、民生、天津、渤海、滨海农商。前4家银行可在其自助设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自助在线缴费,招商银行可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自助在线缴费。

问:怎么进行全民参保登记?

答:全民参保登记是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系列措施之一,主要是对本市户籍及持《天津市居住证》的外来常住人员中的未参保人员进行参保登记。有三种渠道办理参保登记:(1)到所在区劳服中心柜台办理参保登记;(2)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hrss.gov.cn)登记相关信息;(3)在人力社保系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时,办理全民参保登记。

问:入户调查的主要内容?

答:2017年,我市全面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工作人员将统一佩戴“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入户调查证”进行入户调查,采集调查对象相关信息,进行全民参保登记。信息采集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就业情况、未参保原因以及人员基本信息等。

问:参保人如何取得个人权益记录单?

答:目前社保中心已通过网上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了上一年度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的个人权益记录单的查询与下载。参保人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hrss.gov.cn),点击“社会保险个人网上申报”进入天津市社会保障个人网厅。新用户首次登录需要阅读并同意《天津市社会保险个人网厅网站用户注册协议》后,输入本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社保卡号、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登录初始密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城镇职工进入“个人权益-个人权益信息打印-城镇职工个人权益单”栏目,可以查询与下载城镇职工《天津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城镇在职职工)》。城乡居民进入“个人权益-个人权益信息打印-城乡居民个人权益单”栏目,可以查询与下载城乡居民《天津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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