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海口城镇居民医保征缴时间延长
从海口市人社局了解到,为让更多市民参加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海口市2018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时间延长至2018年1月31日,在此日期前居民均可缴费。全额缴费标准为每人180元,超过征缴日期仍未缴费的居民将无法补缴,2018年将不能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据悉,居民持社会保障卡等具有银联标志的借记卡,到海南农信ATM机、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微信银行、社保移动终端或社区POS机上自助缴纳。
缴费操作流程为:选择“居民医保缴费”——选择统筹区域——输入参保人的身份证号码——核对信息无误后,输入银行卡交易密码按“确认”——界面提示“交易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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