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积分入户拟出新政,将要求居住证持有时间
持有居住证3年以上,才有申请资格
新规:《意见稿》规定,申请积分制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在广州市有合法住所,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3年,在广州市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旧规:以往的积分入户办法,都只要求申请人具有居住证即可,许多申请人都是在办理入户申请前才临时去补办一个居住证。一直以来广州市的居住证含金量并不足以吸引来穗人员前去办理,只有买房、买车时才需要。
新的积分入户办法更在乎居住证的作用,还表现在积分入户排名的决定因素当中。老政策要求的是先比医保缴费年限,再比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而《意见稿》,则是先比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年限相同时比持有居住证时间的长短。
《意见稿》中,六项积分包括:文化程度、技术能力、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社会服务、纳税及创新创业。其中创新创业是新增指标,该指标最高可积10分。据介绍,只要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申请人,工作每满一年积2分,最高不超过10分。而企业究竟是否符合该加分项的要求,则以每年广州统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目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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