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将合并 外来工子女可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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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将合并 外来工子女可参保

2016-10-12 09:19 · 新快报 社保100 · 1274人阅读

医保今年起启动试点 2020年前全面并轨

到“十三五”末,全省全面建立城乡一体化医保制度,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服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险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统一为不低于80%。

并轨后的城乡一体化医保制度,原则上由基本险和补充险构成。


单位与个人按75%∶25%分担缴费

对于市民关注的筹资标准问题,《指导意见》表示,基本险、补充险的具体缴费比例由各市根据实际确定,逐步统一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基本险缴费标准。原则上用人单位或财政与个人的分担比例约为75%∶25%。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将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下调到5.5%左右。有条件的市可探索与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相挂钩的筹资机制。

对比现行筹资标准,用人单位负担的缴费比例有所下降,而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略有上升。以广州地区为例,现行职工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用人单位缴费标准为8%(目前广州地区用人单位医保缴费费率阶段性下调至7%)。城乡居民医保方面,广州城乡居民医保财政和个人的分担比例为1.32%∶0.55%(相当于2.4∶1)。

基层看病报销比例不低于90%

并轨后医保待遇如何呢?

《指导意见》表示,城乡一体化医保制度包括基本待遇和大病保险待遇。基本待遇用于支付参保人住院、门诊特定病种、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大病保险待遇按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执行。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到“十三五”期末职工和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统一为不低于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8倍。

根据目前广州市的政策,职工医保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80%,而城乡居民医保的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75%左右。这意味着,改革后,城乡居民的报销水平将提高。

政策亮点

外来工学龄前子女也可在粤参保

根据广州现行医保政策,拥有本市学籍的外来工子女可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而此前,外来工子女的学龄前子女因不具备广州市户籍,无法在广州市参加医保。不过依据《指导意见》还有一个潜在前提——父母需参保,也即,外来工子女在粤参保须满足两大前提:与父母共同在粤生活、父母已在粤参加社会保险。

在本省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参加基本险,享受同等财政补助政策。

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有望直接结算

建设集管理、决策、应用三大功能的医疗保险大数据信息平台。推行医保智能监控,实现事前提示、事中监督、事后追责。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费用统一清算,推进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实现参保人持卡参保缴费、就医购药、自助查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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