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能否给在农村的父母使用?合肥市医保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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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能否给在农村的父母使用?合肥市医保局回复

2022-07-18 16:38 · 北青网 · 1014人阅读

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号消息,长丰县某机关工作人员刘先生来电,咨询自己的医保能否给在农村的父母使用?

合肥市医保局回复,共济条件,医保个人账户提供人应为我市(含四县一市)正常参保人员,家庭成员特指提供人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个人账户使用人应为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且待遇状态正常的人员。支付范围,家庭共济可用于使用人的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职工生育等政策范围内按规定由个人自付的费用,以及各级医保部门规定的可由个人账户支付的其他费用。使用人仅在合肥市(含四县一市)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职工生育等医药费用结算,无个人账户或账户余额不足时,将启用已建立共济支付关系的提供人个人账户资金支付符合规定的费用。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操作流程:1.关注“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2.点击下图“未认证”红色框,输入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完成实名认证后返回此页面。点击页面中的定位标识,选择参保地,选择“合肥市”。3.在业务办理栏,点击“个人账户共济绑定”,进入“个人账户共济绑定”页面,完善个人信息后,点击添加家庭成员。4.填写绑定人的身份信息,点击提交。5.支付关系解绑微信操作:进入个人账户共济页面,找到需要解绑的人员信息,点击解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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