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生育津贴如何计算?小产是否有生育津贴补助?

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参保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并且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0个月以上的(过渡期间以原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时间计算),自第11个月开始可享受生育待遇。
按照企业费率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其产假期间工资福利由用人单位发放;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
企业职工生育津贴领取,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全体在职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计发,计发月数:正常分娩计发月数5个月;剖宫产计发月数5.5个月;多胞胎生育,每多1个婴儿计发月数增加0.5个月;4个月以下(不含4个月)流产或宫外孕计发月数1个月;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不含7个月)引产计发月数1.5个月;7个月以上(含7个月)引产计发月数3个月。
生育前或计生手术前不需要到大厅医保局窗口办理生育备案手续,生育医疗费从医院直接结算,生育津贴申领待休完法定产假后,与其单位经办人联系,由单位统一办理或到医保中心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办理所需材料:(1)申请人出院小结或加盖科室章的门诊病历、费用清单,发票;(2)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3)加盖单位公章的《生育津贴申领表》(4)银行账号。
小产是否有生育津贴补贴?具体需要什么材料到哪里办理?
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结算,定额标准:流产300元;引产1200元。
职工保险生育津贴享受标准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计发月数如下:4个月以下(不含4个月)流产或宫外孕 ,享受月数1个月;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不含7个月)引产 ,享受月数1.5个月;7个月以上(含7个月)引产 ,享受月数3个月。
人流产计生手术费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津贴需休完法定产假后至行政服务大厅医保窗口申领,提交流产的诊断证明书及门诊手术病历等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滁州市城镇职工生育津贴申领表》。
如单位在职工产假期间正常发放工资的,生育津贴可由单位出具委托授权书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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