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明确下班回父母家出事算工伤
2023-02-02 09:34 ·
扬子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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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江苏明确4种“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经常居住地之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必需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此外,工作结束后收拾工具时摔伤算工伤;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比赛受伤算工伤。(记者 王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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