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10月10日,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发布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
此次调整面向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具体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
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倾斜调整: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在上述两项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军队转业干部退休人员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824元的,补到28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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