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异地居住人员 | 长护保险,您也能享受啦!
近日,济南市医保局发布通知,启动济南市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支付工作。
自2024年7月1日起,如果您或者您的家人参加济南市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就医备案,因疾病、伤残等原因长期卧床已达或预期达6个月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病情基本稳定的,可以申请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长护险待遇。
待遇认定分两步
(一)申请。在省内其他地市长期居住的失能人员,由其近亲属或监护人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或有效诊断证明),填写《济南市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表》向我市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二)评估。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对申请人的病情和自理情况组织评估。评估可通过现场或线上视频等方式进行。我市经办机构可与备案地经办机构协商,委托备案地经办机构开展评估。
待遇享受
经评估符合长护险待遇享受条件的人员,纳入长护险待遇保障范围。参保人可自愿选择备案地的定点护理机构进行服务。
参保人在备案地发生的长护险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再由其近亲属或监护人携带有效费用凭证、费用明细、服务项目明细等相关材料,到我市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待遇标准按我市长护险政策执行,超出待遇标准的费用由参保人个人承担。
(仅供宣传推广使用,具体待遇享受需结合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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