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支持公积金代际互助购房
四川省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在支持公积金代际互助购房方面,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人及配偶,可按规定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子女、父母在宜宾市行政区域内新购自住住房购房款,同一住房提取金额加贷款金额不超过购房总金额。鼓励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公积金,简化申请条件,凭本人身份证即可申请缴存,可自2022年12月1日起申请补缴,缴存满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贴息贷款,自愿停止缴存即可申请销户。上述政策自2024年8月1日起执行,期限暂定2年。
来源:第一财经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保100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保100网,转载链接:https://shebao100.cn/news/66894.html
我来说两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