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医保:致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们及各位家长:
你们好!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金政发〔2018〕45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金政办发〔2022〕11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金政办发〔2024〕36号)等文件规定,现将中小学生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金惠保”(大病保险)缴费相关政策内容介绍如下:
一、缴费对象
金华市区(包括婺城区、金义新区(金东区)、开发区)范围就读的高中(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初中和小学的在校学生。
二、筹资标准
三档筹资标准为个人缴费660元(基本医疗保险630元、长期护理保险30元),财政补助1160元(基本医疗保险补助1100元、长期护理保险补助60元),并赠送“金惠保”300元。
二档筹资标准为个人缴费2525元(基本医疗保险2495元、长期护理保险30元),财政补助1160元(基本医疗保险补助1100元、长期护理保险补助60元),并赠送“金惠保”300元。经学校认定后的困难群体学生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
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缴费时间及方式
缴费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9日。
缴费方式:浙里办、支付宝或微信→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点击可为自己或他人进行缴费。
四、待遇标准
五、温馨提示
职工历年个人账户余额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第一步先绑定家庭共济。通过“浙里办”搜索“浙里医保”--点击“我要备案”--点击“历年账户家庭共济”--点击“共济备案”完成家庭共济绑定;第二步通过税务缴费平台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过“浙里办”、“支付宝”、“微信”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选择“我帮他人缴”,“添加人员信息”--选择对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待缴费明细--选择支付方式“近亲属医保个人账户代缴”。您共济账户绑定的子女签订过缴费协议委托银行代扣的,如果您想用您的历年个人账户余额为他(她)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请您在2024年11月26日前通过浙里办、支付宝、微信完成缴费。
为了您的家人健康、家庭幸福,请您配合学校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的医保政策及相关资讯,请关注“金华医保”、“金华税务”微信公众号,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服务。
医保政策咨询电话:12393、400-0579-222
税务缴费咨询电话:12366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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