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商转公办理指南
一、商转公对象及条件
(一)商转公对象
已连续足额缴存(含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在我市有普通住房商贷余额,且商贷所购住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取得房产证)的缴存职工。
(二)商转公条件
申请商转公贷款,除需满足内江市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商转公贷款的借款人为原商贷借款人或其配偶,且借款人或其配偶为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权利人,无第三方产权人;
2.原商业住房贷款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办妥商贷正式抵押登记手续;
3.原商贷未结清,且原商贷银行同意借款人结清商贷余额;
4.原商业住房贷款的发放银行为该套住房的唯一抵押权人且无查封、扣押、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
5.采取以贷还贷模式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借款人必须与原商贷房屋产权人、抵押人一致;
6.符合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三)不予商转公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
1.所购房屋办理了组合贷款;
2.原商业住房贷款近3年内逾期累计6期(含)以上,或连续3期(含)以上,或有逾期贷款余额;
3.其他不符合内江市公积金贷款政策的。
三、贷款额度
商转公贷款额度按照内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且贷款额度不高于原商贷剩余本金。
采取以贷还贷模式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在符合内江市当前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规定外,贷款额度不得超过申请当月商贷余额扣除3个月应还本金后的金额,贷款金额且须为千元的整数倍。
四、办理模式及流程
商转公贷款分为“以贷还贷”和“先还后贷”两种办理模式。
“以贷还贷”模式指原商贷银行愿意采取顺位抵押方式配合借款人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可直接将原商贷转为本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需要先自筹资金结清商贷。此模式仅适用于借款人原商贷银行与公积金委贷银行为同一家银行。
目前,我市可采取“以贷还贷”模式办理商转公的银行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仅限内江市本级、市中区、东兴区)、农村商业银行。
“先还后贷”模式指借款人在结清商贷前申请商转公贷款,商转公贷款申请审批通过后,借款人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此模式适用于原商贷银行不是公积金委贷银行。
五、热点问题解答
(一)公积金缴存在外地,在内江购房的,能否申请商转公贷款?
答:可以申请。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符合我市商转公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商转公贷款。
(二)在外地购房的,能否申请商转公贷款?
答:在内江行政区域外购房的,以购房地公积金贷款政策为准。
(三)商转公贷款的房屋套数如何认定?
答:商转公贷款套数认定标准按照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实行。缴存职工家庭(借款人及其配偶)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缴存职工家庭(借款人及其配偶)在全国范围内仅有一次住房公积贷款使用记录且贷款已结清的,执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当前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或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不支持商转公贷款。
(四)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答: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如下表
(五)哪些银行支持“以贷还贷”(顺位抵押模式进行同行直转,不需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模式?
答:目前我市可采取“以贷还贷”模式办理商转公的银行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仅限内江市本级、市中区、东兴区)、农村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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