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保“热问快答”——异地就医篇
哪些参保人员可以办理异地备案?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变更或取消备案的时限不低于6个月。
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异地备案?
线上: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和“哈尔滨医保”微信公众号。
线下:参保人员到医保经办窗口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承诺书。有单位的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另行提供单位外派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由经办窗口即时办理。
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备案后,就医时如何使用?
已成功办理异地备案的参保人,可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联网定点医药机构享受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参保人员,享受“两城一家”全国通办,即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到异地使用个人账户,需要备案吗?
职工个人账户实行异地免备案,参保人员无需备案,在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可直接使用个人账户。
临时外出住院就医需要备案吗?
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及其他跨统筹区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免备案服务。参保人员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可在就医地的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直接结算,待遇标准按照现行急诊、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住院的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相应待遇标准执行。
生育医疗费用可以在异地直接结算吗?
顺产、难产、剖宫产、剖宫产合并手术等生育医疗费支付项目已纳入省内异地直接结算范围。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参保人员无需备案,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可在省内异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参保地的生育保险(医疗)待遇标准等有关政策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跨省或在省内异地无法直接结算的,按原办法回参保地手工零星报销。
门慢特病能申请异地直接结算吗?
门诊慢性病:首次申请门诊慢性病待遇的患者,需本人自行到参保地门诊慢性病认定医疗机构申请认定。
门诊特殊疾病:已办理异地长期备案且首次申请门诊特殊疾病待遇的患者,可以通过“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或“哈尔滨医保”微信公众号线上办理,或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现场办理。非首次办理请通过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现场办理。
门慢特病申请如何申请异地直接结算,需要哪些手续?
(1)首次备案材料:住院病历首页和出院记录;辅助检查检验报告单:病理诊断报告单、基因检测报告,或责任医师根据药品的限定情况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诊断书;本人社会保障卡;根据疾病治疗方式填写完整的《哈尔滨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特殊疾病门诊治疗信息备案表》、《哈尔滨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特殊药品(含肿瘤特殊用药)治疗信息备案表》。
(2)网上备案流程:使用搜狗、谷歌、IE或火狐浏览器登录(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官网--登录(首次使用须先用参保人信息注册)。
对话框选择-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在此界面下据实选择任意项目后--在线办理--进入个人网厅--我要办--“长期异地门慢门特登记”(仅限首次办理,变更、续批须到参保地经办窗口办理)。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1个工作日后查看审核结果及审核意见。
(3)微信办备案流程:
①办理长期异地备案登记或短期异地备案登记后,搜索“哈尔滨医保”微信公众号,进入后在“医保网办”模块下点击“医保服务”。
②“医保服务”--“经办”--“异地门慢门特登记”,登录本人医保账户,据实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材料附件,点击下一步,确认提交。(仅限首次办理,变更、续批须到参保地经办窗口办理)。
③1个工作日后在“医保服务”-“查询”中点击“办事进度查询”查看审核结果及审核意见。
(4)备案时限、变更或终止:特殊疾病门诊和门诊特殊药品治疗的患者备案期满后,备案自行失效。需继续治疗的,应重新申请;异地就医备案取消,异地特殊疾病门诊和门诊特殊药品治疗待遇同时终止。
注: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备案和异地门诊慢特病备案手续的,在异地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哪些门诊慢特病可以异地直接结算?
跨省直接结算病种①门诊慢性病:高血压病合并症、糖尿病合并症;②门诊特殊疾病:恶性肿瘤治疗(含放疗、化疗、免疫治疗,特殊用药治疗除外)、尿毒症透析(含血液透析、血液滤过或灌流、腹膜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省内直接结算病种①门诊慢性病:高血压病合并症、糖尿病合并症、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或慢性呼吸衰竭)、冠心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脑血管病后遗症、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功能不全(Ⅲ期以上)、类风湿性关节炎(功能3级以上)、房颤、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癫痫病、帕金森氏病、支气管哮喘、重症肌无力、布鲁氏病、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丙型肝炎;②门诊特殊疾病:恶性肿瘤治疗(含放疗、化疗、免疫治疗,特殊用药治疗除外)、尿毒症透析(含血液透析、血液滤过或灌流、腹膜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再生性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精神障碍、活动性结核。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什么标准?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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