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支持缴存人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和购买保障性住房 支持省内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全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及,落实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的政策,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支持缴存人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和购买保障性住房,支持省内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支持住房公积金购房代际互助,支持各市(州)结合实际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有序开展存量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在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特区)范围内无住房的,拟购住房认定为首套房。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百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百网,转载链接:https://shebao100.cn/news/71538.html
我来说两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