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就医遇到医保系统升级只能自费不能报销?相关部门回应热点问题……
日前,“天眼问政”栏目接到贵阳市民留言反映:“我在贵阳东方骨科医院看病时,被告知因为医保系统升级不能使用医保,只能自费。我联系了乌当区医保局,工作人员说后续系统恢复后也不能走医保,想请媒体关注,这是什么情况?”
该市民提出疑问:贵阳东方骨科医院的医保系统何时完成升级?市民在就医期间遇到医保系统升级,自费后就不能报销了吗?除了就医,如果在指定药店购买药品又该怎么办呢?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记者向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反映了相关情况。
12月10日下午,记者收到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关于热点问题的答复:
该中心安排业务部门对市民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梳理,贵阳东方骨科医院因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已于2024年9月30日被医保部门中止《贵阳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中止协议期间发生的医保费用不予结算。
那么,在贵阳医保系统升级期间,参保人到医院看病、住院的怎么办?
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贵州省医保信息平台升级期间,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发生的医保费用由参保患者先自费,系统升级完成后由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补录结算;需办理入院就医的参保患者先自费办理入院,在系统升级完成后由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补登录入院。
就该市民的情况,就医已自费支付,后续报销医保流程是什么?如何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取得医保定点资格的医院,在未被医保部门中止期间的费用才能纳入医保进行报销,医院出具未直接刷卡的说明,并提供就医时的医院票据、清单、病历资料、银行账户信息等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即可。若是被医保部门中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纳入医保进行报销。
医保系统升级期间,在指定药店购买药品怎么报销?
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贵州省医保信息平台升级期间,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保费用由参保患者先行自费,系统升级完成后由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补录结算。
医保系统升级期间,贵阳市参保人在外地门诊就医如何用医保?
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系统升级结束后,若外地门诊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未能直接补刷卡报销的,提供就医时的医院票据、清单、处方底方(或病历)、银行账户信息等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即可。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高琴
编辑 徐微微
二审 杨韬
三审 周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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