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业态从业人员注意啦!这一份参保攻略请查收!
新业态从业人员
参保须知
满足以下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2、在我市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
3、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按照自愿原则,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通过互联网平台注册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由平台为其办理单项参加工伤保险。
一、养老保险
(一)待遇享受
新业态从业人员按个人身份参加的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由个人承担。虽然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确定办法与单位职工不同,但是养老待遇计发方式相同。也就是说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的养老待遇与单位职工是一样的,待遇水平不会打折扣。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足最低年限要求的,即可申领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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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金额
1.缴费基数:在本市缴费基数下限至上年度广东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范围内自行选择。
2.缴费比例: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深户还需缴纳1%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
(三)参保方式
1.省内户籍的,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户籍地参保,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我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信息参保。
2.外省户籍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我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信息参保。
3.香港澳门台湾的,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居住地参保。
办理渠道
1.办理形式:
线上办:个人社保网上服务系统(https://sipub.sz.gov.cn/hspms/)、“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的“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与参保登记”功能。
线下办:自助服务终端或就近社保业务窗口
2.线下办理所需材料:
(1)《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登记/变更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居民户口本(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居住证件(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
(3)本人在深圳市开户的活期储蓄账户(非必要,未办理我市金融社保卡时提供)。
具体见:https://mp.weixin.qq.com/s/SsB8s2eTHlND85OWubOvlQ
参保渠道
①社保局官网
1.进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https://hrss.sz.gov.cn/szsi/),点击“个人社保网上服务”,使用“微信”扫码登录。
2.点击个人参保管理,选择“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与参保登记”,按照要求填写资料完成申报。
②“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
1.扫码关注“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
2.进入公众号,在菜单栏选择“掌上办”,点击“业务办理”。
3.授权登录系统,选择“参保管理”,点击“灵活就业登记和参保登记(港澳台、非深户、深户)”按照要求填写资料完成申报。
③自助终端机
自助终端机“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深户)”操作步骤。
(扫码查看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深户)操作步骤)
④线下各社保经办窗口
可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前往各社保经办窗口申请
1、《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登记/变更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居住证件等;
3、“本人在深圳市开户的活期储蓄账户(非必要,未办理我市金融社保卡时提供)
二、失业保险
(一)待遇享受
新业态从业人员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期限累计计算。
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失业的,可以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不含省外户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就业需求的。
需要注意的是,灵活就业人员由灵活就业状态转为失业状态时,应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办理停止参保手续。
(二)缴费金额
1.缴费基数:以参保前灵活就业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申报。如灵活就业不足十二个月的缴费基数,按照实际就业月数的平均收入申报。之后每年7月申报一次缴费基数,申报后本年7月至次年6月按该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在本市最低缴费工资至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范围内申报。
2.缴费比例:缴费比例为1% 。
(三)参保方式
依托新就业平台实现就业、但未与平台或机构等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就业登记证明在就业所在地参保。
办理渠道
①社保局官网
办理形式与所需材料与养老保险参保一致。
线上办:个人社保网上服务系统(https://sipub.sz.gov.cn/hspms/)、“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的“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与参保登记”功能。
线下办:自助服务终端或就近社保业务窗口
三、工伤保险
(一)待遇享受
参加工伤保险的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缴费金额
1.缴费基数: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范围之内,可根据其月劳动报酬或者月补助补贴收入等情况予以申报。
2.缴费比例: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6%、0.8%、0.9%、1.0%、1.2%、1.4%。
(三)参保方式
新业态从业人员通过互联网平台注册并接单,提供网约车、外卖或者快递等劳务的,其所在平台企业可以单位为参保主体,自愿为未建立劳动关系的新业态从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参保人员不需要自行办理,通过所在的平台企业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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