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租房按月提取公积金“只跑一次”了!
近日,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优化租房提取业务,推出租房按月委托提取功能,即实现签约一次,每月将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包括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划转资金用于支付房租。
今天我们详细解释如何办理租房按月委托提取业务。
申请条件
(一)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用于自住;
(二)职工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三)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未冻结、未纳入黑名单。
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本人一类银行卡;
3.婚姻证明(单身职工不用提供);
4.无房查询证明;
5.户籍或者出生证明(符合政策生育多子女的缴存人提供)。
注: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可查询到婚姻及房屋信息的,可不提供材料3、4。
提取额度
(一)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额;
(二)单身职工1000元/月,已婚职工家庭1500元/月,符合国家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家庭2000元/月。
提取时间
可选择每月的5日、15日或25日作为约定划款日。
办理渠道
(一)职工可携带相关办理材料到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服务窗口进行办理。
(二)职工可通过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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