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咸宁职工医保报销政策最新(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大病保险)
2023-09-07 15:58 · 社保100网 · 872人阅读
咸宁医保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险,具有其相应的保障性。那么,2023年最新的咸宁职工医保报销政策是什么呢?社保100网马上为您解答!
咸宁医保门诊报销政策是什么?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超过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医保基金按照比例支付。
1、起付标准
在职职工400元/年,退休人员为200元/年。
2、报销比例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9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65%、退休人员75%;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60%;
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的异地普通门诊就医费用支付比例统一按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比例支付。
3、最高支付限额
在职职工2000元,退休人员3500元。
咸宁医保报销比例是什么?
一、住院
1、起付标准
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医疗机构):200元;
二级医疗机构:400元;
三级医疗机构:600元;
转市外医疗机构:1000元。
注:
各类恶性肿瘤、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透析治疗年内起付标准1000元封顶;
2、报销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医疗机构):在职职工92%、退休人员95%;
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3%;
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88%、退休人员91%。
3、最高支付限额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跨年度的,按照出院结算日期确定本次住院所在年度。
一个自然年度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按照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倍确定,门诊统筹费用、门诊慢特病费用和住院费用合并计算统筹基金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二、大病保险
起付标准:1.2万元。
报销比例
1.2万元—3万元(含):60%;
3万元——10万元(含):70%;
10万元以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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