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缴费基数+缴费比例+调整时间)
近日,秦皇岛市发布《关于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告》,对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做出规定,快和社百网一起来看重点内容。
秦皇岛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202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秦皇岛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以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秦皇岛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
(一)缴费基数上限
2023年秦皇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8390元,因此,2025年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基数上限为25170元。
(二)缴费基数下限
参考《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发〔2022〕17号),秦皇岛市确定2025年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抚宁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戴河新区住房公积金基数下限为2200元,昌黎县、卢龙县、青龙满族自治县住房公积金基数下限为2000元。
秦皇岛公积金调整时间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每年1月份调整基数,企业单位每年1月份或7月份调整基数,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
业务办理时间:
2024年12月3日至2025年1月31日(申请基数调整的单位需将2024年12月公积金缴纳完成);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申请基数调整的单位需将2025年6月公积金缴纳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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