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苏州公积金贷款利率最新
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利率是多少?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社百网(社保100)整理了苏州公积金贷款政策最新,一起看看吧!
苏州公积金贷款条件
①贷款对象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缴存人本人与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岳母)、子女(含媳妇、女婿)共同出资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共同申请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
②基本条件
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4、在苏州市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两套(含)以内的自住住房;
本项所述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
5、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6、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7、购买的住房须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
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①不超过贷款最高限额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50万元;
仅借款人一人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20万元。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二星级及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的,贷款额度可以上浮20%;
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以上浮30%;
符合“筑梦苏城”条件的青年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以上浮50%。
借款申请人同时符合我市多种可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情形的,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为上限,上浮额度不重复累加计算。
②不超过可贷额度上限
计算方式一:
首套自住住房的可贷额度=(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15
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可贷额度=(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10
计算方式二:
可贷额度=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35%×贷款期限(月)
③不超过住房总价与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额
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15%;
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5%。
注:住房总价包括在购房合同(协议)中载明并计入住房总价的精装修金额、阁楼等价款。
④月还款额不高于家庭月收入的规定比例
月还款额(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的本金和利息),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苏州公积金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借款申请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不超过延长后的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不得超过70周岁)。
1、新建住房的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2、存量成套住房、建造住房、翻建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存量成套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出所购住房的剩余使用年限。
苏州公积金贷款利率
①首套自住住房
贷款期限在5年期以下(含5年)的,贷款利率为2.35%;
贷款期限在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为2.85%。
②第二套自住住房
贷款期限在5年期以下(含5年)的,贷款利率为2.775%;
贷款期限在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为3.325%。
苏州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①首套自住住房
购房合同网签日期在2024年6月1日以前的:缴存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名下无自住住房;
购房合同网签日期在2024年6月1日及以后的:缴存人家庭在所购住房所在县(市)区无自住住房,或在所购住房所在县(市)区仅有1套住房且已在当地住建部门网上交易服务平台挂牌出售。
②第二套自住住房
购房合同网签日期在2024年6月1日以前的:缴存人家庭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仅有1套自住住房;
购房合同网签日期在2024年6月1日及以后的:缴存人家庭在所购住房所在县(市)区仅有1套自住住房。
说明:
家庭住房套数以购房所在地住建部门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为准。
购房合同网签日期在2024年6月1日及以后的,对我市多子女家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住房套数认定时核减1套住房。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百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百网,转载链接:https://shebao100.cn/pedia/pd_72584.html
我来说两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