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项目中履职不到位,民生证券及两保代被采取书面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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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项目中履职不到位,民生证券及两保代被采取书面警示

2023-01-24 16:33 · 界面新闻 · 622人阅读

因在穗晶光电的IPO项目中未充分履职尽责,民生证券及两名保代于近日被深交所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新年伊始,金融监管部门频频出手督促中介机构压实“看门人”责任。据界面新闻统计,截至目前,已有4家券商共6名保代被监管部门采取警示措施。

此次深交所开出的监管函显示,2020年9月30日,深交所受理了民生证券推荐的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晶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在穗晶光电撤回发行上市申请后,中国证监会对其开展了现场检查。

深交所查明,民生证券作为项目保荐人,严智、王虎作为项目保荐代表人,履行职责不到位,存在三项情形:未对发行人积压品销售相关异常情形保持充分关注并进行审慎核查,对发行人及相关方资金流水核查不充分,未充分核查发行人研发费用、成本核算、产品质量控制等事项。

具体来看,监管函中详述了民生证券保代履职不充分的的具体表现。主要包括:对公司大额异常资金往来仅采取访谈方式了解资金用途,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对发行人研发活动尽职调查不充分,对研发费用的归集核查不审慎;未充分核实发行人返修业务账务处理情况,未发现发行人对返修产品成本核算不准确;对发行人产品质量控制核查不充分,未督促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充分揭示因违反质量保证条款导致的违规风险;未对发行人与光明半导体之间的业务模式进行充分核查。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深交所指出,保荐人民生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未充分履职尽责;民生证券在执业中未就有关问题履行充分的核查程序,未督促保荐代表人勤勉尽责地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内部控制存在一定薄弱环节。

深交所强调,民生证券应当引以为戒,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对照相关问题进行内部追责,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内向提交整改报告。

据界面新闻统计,2023年新年伊始,已有4家券商共6名保代被监管部门采取警示措施;处罚原因均直指保荐职责履行不充分、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1月10日,因在宏马物流推荐挂牌工作中未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慎核查义务,国融证券时任项目负责人被江苏证监局开出罚单;1月11日,中信证券两名保代在推荐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的过程中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等问题,被上交所开出监管警示函;1月12日,深交所指出中信建投两名保代在生泰尔IPO项目中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作出的核查结论与发行人实际情况不符,对中信建投两名保代出具监管函。

值得注意的是,上交所于1月13日发布的《2022年上市公司纪律处分》中强调,中介机构“看门人”意识仍待提升。

上交所表示,2023年,随着新一轮《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沪市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工作将继续聚焦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目标,持续落实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贯彻落实“零容忍”“三及时”要求,从严打击重大恶性违规,稳妥处置复杂疑难案件,重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积极应对资本市场监管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全力推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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