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配送进入“分钟级”时代,配送员保障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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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配送进入“分钟级”时代,配送员保障几何?

2023-02-10 09:34 · 工人日报 · 446人阅读

  阅读提示

  即时配送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出现了存在交通隐患、工伤保障覆盖有限等问题。专家建议建立广覆盖的职业风险共同体,国家发改委拟出台政策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月9日中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处生鲜配送站点,配送员胡松刚整理完货物准备配送。他的电动自行车后备厢满满当当,前后一共挂着6个大小包裹。

  只要在手机上点单,餐饮、生鲜、药品、日用品等物品即可“30分钟送达”……近年来,在餐饮外卖等“宅经济”带动下,即时配送蓬勃发展。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即时配送订单预计超过400亿单,同比增长30%,市场规模约2000亿元。

  与此同时,作为跨界融合的新兴物流业态,即时配送行业发展也面临一些问题。日前,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时提出,要促进即时配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抢时间,怕超时”

  随着消费者对于快速收到商品的时效要求增强,配送履约也进入到小时级、分钟级时代,“30分钟达”“一分钟响应、10分钟上门”……类似的标语出现在越来越多的即时配送平台中。

  分钟级的时效对配送员的准点率要求更高。38岁的跑腿平台配送员李敏在北京主要从事一对一配送,以系统派单为主。系统派单是全城派单,每单线路、距离都有很多不确定性。“太多情况可能导致超时了,比如寄件方或取件方有事耽误、恶劣天气等等。”

  与一对一的跑腿配送不同,外卖、生鲜等配送模式为顺路拼单。30岁的史建强来自河南洛阳农村,去年10月来到北京成为一名众包配送员。尽管接受了多次交通安全教育,他也逐渐熟悉了相关片区的路线,但有时仍会在人行道上逆行,甚至闯红灯。“抢时间,怕超时了被投诉。”他说。

  采访中不少配送员表示,交通风险“确实存在”,既要保证准时,还要看路线导航,在路上稍微分散注意力,就有可能发生车祸。

  2022年以来,北京市快递外卖即时配送车辆发生同等以上责任致人伤亡事故同比呈上升趋势。其中,逆行、闯红灯,在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部分平台购买商业意外险

  胡松来自河北农村,在某买菜平台从事配送工作刚3个多月。他告诉记者,生鲜半小时内可配送3~4单,目的地距离站点都不太远。但由于生鲜类物品大小不一,遇到鸡蛋等易破损物品就要格外小心。物品破损被客户投诉的话,还要承担一定的罚款并赔偿相应的物品价值,有时多达数百元,“一天白干”。

  记者注意到,在不少配送员的后备厢上,“月入上万”的招募广告格外醒目。胡松说,生鲜配送每单提成在5元左右,要达到“月入上万”,每天需跑60单以上,以一小时跑6~8单来算,工作10小时以上是家常便饭。目前,胡松一个月最多休息3天,“如果要休息就需要提前请假,不然系统就会默认你为接单状态。”

  据了解,即时配送的模式主要分为专职配送员和众包配送员两种。如果是APP签订合作协议的众包模式,就难以被认定为传统的劳动关系,无法被纳入现行工伤保险制度。

  尽管即时配送员职业风险较高,但社保参保率低,商业保险是其最主要的保障方式。记者了解到,部分平台为配送员强制购买了商业意外险,保险费用是从配送员的收入中扣除的——有的按单扣除,每单扣3角,有的按天计算,每天扣3~7元,每月扣90~200元不等。而保额最高10万元且不包含误工费、营养费等。

  两年前,李敏在送单后的途中行驶,被一辆没有打转向灯、突然变道的汽车撞倒。“肋骨断了两根,右腿膝盖韧带断裂,做手术休养了一年。”由于对方全责,赔付了他医药费。但李敏养伤期间,没有任何收入和补贴。

  多地启动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当前,平台配置的商业意外险保障力度几何?如何创新职业伤害保障模式,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

  “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尚未充分完善的情况下,商业保险能够发挥一定的分散风险的作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副主任王天玉对记者表示,如果配送员受伤不重,商业保险理赔尚且可以覆盖。但如果受伤严重,商业保险给予的赔偿相比工伤保险明显不足,而且受伤后劳动者因误工产生的生活费用也缺乏保障。

  “由于商业意外险的商业属性,有成本核算和盈利考量,长期来看,还是应建立一套社会保险属性的保障机制。”王天玉说。

  2021年,人社部等八部门共同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规定“以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行业的平台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当前,已有多地启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王天玉建议,综合前期地方探索的经验和不足,试点宜设定为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定位应是社会保险,以强制参保和平台缴费为原则,建立起广覆盖的职业风险共同体,解决商业保险保费高、水平低、差异大等问题,同时参照工伤保险确定保障标准,较快捷地解决灵活就业人员的底线保障问题。”

  长远来看,王天玉认为,可以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利清单”,随着新业态的发展,逐步对劳动者的职业伤害保障、工作时长、收入分配等多方面权利进行探索和完善,提高保障水平。

  国家发改委经济贸易司副司长张江波日前表示,针对适应即时配送特点的政策框架体系不完善、传统劳动保障制度不适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需要等问题,国家发改委正在牵头研究制定综合性政策文件,进一步促进即时配送健康有序发展。

于灵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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