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工人,还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吗?

五险一金 一网打尽
下载APP
首页 > 百科 > 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工人,还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吗?

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工人,还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吗?

2023-09-28 09:49 · 沙河市人民法院 · 562人阅读

基本案情

死者范某生前于2020年5月8日开始到某酒店从事保安、保洁工作。2020年9月21日早上约6时,酒店工作人员发现范某身体不适,于是拨打120急救电话并通知了范某家属,将范某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2021年9月17日,范某儿子范某江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裁决被告与范某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认为范某受伤时与某酒店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产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规则》第二条规定的处理范围。后范某江不服,诉至法院。

案件焦点

范某已经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还能与该酒店建立劳动关系吗?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法院受理此案后,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调取证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证明中明确载明,范某已经正常办理退休手续,并且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法院经审理认为,范某生前系某煤矿职工,于2020年5月8日开始在被告处工作,同时在2020年5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办理退休,并于2020年6月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范某与某酒店之间应当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范某江要求确认其父亲范某与某酒店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务关系则是指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接受劳务并支付对价而相互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两者的区别大致有以下几点:

(1)主体的范围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关系的主体则可以双方均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也可以一方是自然人、另一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就是说,劳务关系的主体范围大于劳动关系的主体。

(2)主体的性质和关系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人身关系,即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劳动者除了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劳务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彼此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劳务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劳动报酬之外,还有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劳务关系的劳动者一般只取得劳务报酬。

(4)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体现了同工同酬和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务关系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照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5)雇主的义务不同。劳动关系贯彻国家干预原则,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强制性地为用人单位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义务是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协商变更或者规避;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法定义务。

(6)争议处理的程序不同。劳动关系争议,应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只有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务关系产生纠纷后,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直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法官后语

劳动者在就职时,应当与企业签订正规劳动合同,一旦出现企业拒签劳动合同或者不缴纳社保的情况,就应当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企业应合法行使其应有权利,履行其应付义务,完善法务制度,防止用工法律风险的发生。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保100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保100网,转载链接:https://shebao100.cn/pedia/cs_42996.html

我来说两句

0/200

最新评论

查看全部条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点击收起
推荐阅读
相关最新

官网查询(社保·公积金)

热门标签

更多

文章热榜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