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人 职工医保可代缴家人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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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人 职工医保可代缴家人城乡居民医保

2022-12-06 09:09 · 云上毕节 · 502人阅读

  2023年度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正在进行

  你给爸妈、孩子都缴了吗?

  注意啦!!!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代缴

  父母、配偶和子女的城乡居民医保了

  简单地说,市民小张在毕节一家单位上班,单位为其购买的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且医保账户余额足够。今年,小张可使用该账户余额,分别为父母、孩子、配偶缴纳350元/人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注意:使用这项服务有个前提,必须先绑定两者的“共济”关系。

  办理流程

  第一步:下载“贵州医保APP”,注册个人账号并登录;


  第二步:点击“账户共济”,完成共济对象绑定(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第三步:点击“城乡代缴”,选择代缴对象后进行缴费;


  第四步:代缴城乡居民保险申请成功。


  毕节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标准如何

  缴费截止时间是多久

  一起来看

  ↓↓↓

  一、筹资标准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筹资不低于960元/人。其中,财政补助不低于61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包括市级和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应在2023年12月底前全部拨付至市医保基金财政专户。

  二、征缴时间

  2023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采用集中征缴为主、零星缴费为辅的征缴方式,征缴期分为集中征缴期和零星征缴期。

  (一)集中征缴期

  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二)零星征缴期

  1.普通群众: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2.特定群体(退役军人及无工作配偶、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人员)及特殊困难人员: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新生儿: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其中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只征收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缴费之日止未满90天的新生儿)。

  (三)缴费标准及权益

  1.集中征缴期内,普通群众按350元/人标准参保缴费;定额资助对象只需缴纳政府资助后剩余的应由个人自缴部分费用;全额资助对象个人不缴费。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的,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零星征缴期内,普通群众按960元/人标准参保缴费,并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不含60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特殊困难人员按350元/人的标准参保缴费,并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3.军人退出现役当年、军人退出现役当年随军未就业配偶,参加居民医保实行全年动态参保,缴费不受集中征缴期限制,按350元/人标准缴纳参保费用,在集中征缴期缴费的,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在零星征缴期缴费的,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4.新生儿出生当年实行90日动态参保政策。零星征缴期参保缴费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含90日)按350元/人缴纳参保费用,使用户籍登记信息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对未使用户籍登记信息办理参保缴费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监护人完善其身份信息后,可纳入医保报销;出生之日起90日后(不含90日)参保缴费的,按960元/人缴纳参保费用,并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不含60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5.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人员,实行90日动态参保政策。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可在职工医保暂停缴费后90日内(含90日)参加居民医保,按350元/人标准缴纳参保费用,并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超过90日(不含90日)缴费的,按960元/人标准缴纳参保费用,并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不含60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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