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镇江灵活就业人员需按月缴纳医保

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镇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2023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原来的按年预缴改为按月缴费。
据了解,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有多种缴费方式可供选择,包括微信、支付宝、银行、医保大厅或各医保办事处税务窗口等。灵活就业人员已经签订养老保险银行扣款协议的,无需另行签订医疗保险银行扣款协议。为避免误扣,已签订银行扣款协议的灵活就业人员及时前往人社、医保部门暂停无需缴费的险种。
市医保局提醒
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为按月缴费后,缴费频次较高,如果缴费人采用微信、支付宝等线上自主缴费方式,可能会忘记按月及时缴费,导致个人医保待遇受到影响,如果缴费人采用线下缴费方式,又存在排队等待时间可能过长的情况。因此,建议灵活就业人员优先选择银行扣款缴费方式,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社保卡或银行卡,前往社保卡或银行卡所在银行的各网点签订银行扣款协议。目前,市区有江苏银行、农业银行、农商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南京银行、邮储银行等银行各网点开通自动扣款服务。
目前,具体缴费基数尚未公布,待公布后会第一时间发布,敬请关注镇江税务、镇江医保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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