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
近日乌鲁木齐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的22条措施》。措施中提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元上调为80万元,同时将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由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上调到15倍。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单价上限由13600元/平方米上调为14960元/平方米。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住房,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乌鲁木齐市购房,与父母或子女共同(联名)签订购房手续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不超过余额的90%帮助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支付购房款。(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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