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事关滕州灵活就业退休人员职工医保!
2023-01-13 09:50 ·
滕州市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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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职工医保灵活就业退休人员:
根据《枣庄市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枣政办发〔2022〕16号)的规定,2023年1月起,符合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的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含其他享受医保退休待遇未建立医保个人账户的退休人员),建立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并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个人账户金直接划入社会保障卡芯片账户,由医保业务系统统一设置,不需要本人到市、镇街医保服务大厅办理任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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