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对公积金借款人2023年1月份月供额增加的说明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要求,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5%下调至2.6%,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但由于2023年1月份月供额需跨年度分段计息,含新旧利率计息,月供额反而偏高,2023年2月份起,月供额相对于2022年将有所降低。近日有较多群众关心与咨询此问题,现对1月份月供额偏高的主要原因说明如下:
一、分段计息。由于2023年1月份的贷款利息包含2022年12月份的部分日期和2023年1月份的部分日期,其中属于2022年12月的时间段,适用降息前的旧利率,属于2023年1月的时间段,采用新利率;
二、由于分段计息,计息天数为31天,比正常每月计息天数(30天)多了一天;
三、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下,新利率启用后,2023年1月应还本金比2022年12月增加;
四、当适用新利率时间段所降低的利息不能抵消计息天数增加及应还本金增加的影响时,2023年1月的月供额将高于2022年12月的月供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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