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每月缴费2元,补助不设上限!事关2023年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今年1月1日起,新版《大连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我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年度补助不设上限,个人缴费由原来的按年缴费改成按月缴费,2023年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元。
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我市于2022年12月出台《大连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管理办法》,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办法调整了我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待遇保障模式和筹资方式,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
保障模式发生变化,补助待遇大幅提高,年度补助不设上限
以前,参保人年度内保内个人负担超过基本医保支付限额(25万元)的,可以享受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障。
现在,参保人年度因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发生的保内个人负担达到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起付标准(上年度本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5%,2023年为11000元),即可享受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障。
保障模式转变后,我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受益面和保障水平均有较大提升。
具体补助标准为:
0至5万元(含5万元)部分报销75%;
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报销80%;
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5%,且不设置年度支付上限。
筹资方式发生变化,原来按年缴费,现在按月缴费
以前,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按年缴费,每年1月通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自动一次性缴纳整年费用。
现在,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按月缴费,每月通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自动缴纳当月费用。
缴费标准调整“三步”走,至2025年1月1日调整到位
具体做法如下:
2023年,所有职工参保人员均按每人每月2元缴费,年度缴费总额仍为24元。在此基础上,灵活就业人员按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0.2%缴费;领取失业金人员由个人按0.2%缴费;用人单位按0.2%缴费。
同时,为不增加用人单位缴费负担,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从今年起由1.2%下调至1%,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也同步由6%下调至5.8%。
2024年,在职职工调整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05%;退休职工调整为每人每月4元;灵活就业人员按0.25%缴费;领取失业金人员由个人按0.25%缴费。用人单位仍按0.2%缴费。
2025年,在职工职工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1%;退休职工调整为每人每月5元;灵活就业人员按0.3%缴费;领取失业金人员由个人按0.3%缴费。用人单位仍按0.2%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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