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提高啦!

近日,斗湖堤镇王先生前来公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续保参保缴费手续后,满脸疑惑的问道:“去年我参保缴费2000元,缴费补贴标准是60元,今年选择同样缴费标准,缴费补贴怎么有402元,不会是弄错了吧?”工作人员笑着告知王先生:“没弄错,今年我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提高啦!”
据悉,为鼓励参保对象多缴长缴,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保障水平,根据湖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精神,县人社局结合地方实际,积极加强与财政、税务部门的沟通衔接,出台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新标准,并迅速落实到位。
此前,我县城乡居保低档次参保缴费补贴为45元,其余档次参保缴费补贴一律为60元。调整后,缴费标准和相对应缴费补贴分别为:一档缴费标准为300元、400元,对应缴费补贴 4 5元;二档缴费标准为 500元、600元、700元 ,对应缴费补贴 81元;三档缴费标准为800元、900元,对应缴费补贴138元;四档缴费标准为1000元、1100元、1200 元、1300元、1400元,对应缴费补贴180元;五档缴费标准为1500元、1600 元、1700元、1800元、1900元,对应缴费补贴 285元 ,六档缴费标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对应缴费补贴402元,缴费补贴由省和地方政府按2:1负担。
为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保障所有适龄人员能够正常领取养老金,在积极倡导特殊困难群体、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自助参保缴费的同时,公安县人民政府按每人每年200的缴费标准进行代缴,稳固兜底保障成果,持续发力暖民心。
自2012年7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面启动以来,公安县人社局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锚定“普惠民生,群众受益”的主基调,认真贯彻养老保险政策。2022年,我县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115提高至130元,今年,我县继续响应国家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促进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升,切实增强了民生福祉。后续,县人社局将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积极落实全县待遇领取人员待遇核定工作,保障待遇提升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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